2023年度黃岡市文藝精品創作扶持項目申報指南
根據《中共黃岡市委宣傳部 黃岡市文化藝術基金會文藝精品創作項目扶持辦法》(黃宣發〔2022〕16號,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特制定2023年度黃岡市文藝精品創作扶持項目申報指南。具體內容如下:
一、申報項目種類范圍
本年度以資助方式扶持《辦法》第十條規定的項目:
1.指令性文藝創作項目,包括各縣(市、區)和市直單位創作沉浸式演出劇目、傳統小劇目、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資源活化利用的文藝項目等;
2.優秀文學期刊和文藝類網絡傳播平臺項目;
3.劇本作品集出版項目,包括舞臺劇劇本集、電影電視劇文學劇本集、廣播劇劇本集以及他們的合集;
4.舞臺劇(含大戲、小戲)劇本、電影電視劇(含微電影)劇本、電視藝術片(含紀錄片)劇本、廣播劇劇本等項目。
二、申報項目時限范圍
1.指令性文藝創作項目須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根據黃岡市委宣傳部指令創作、排演完成,并產生良好社會效益的文藝項目;
2.優秀文學期刊和文藝類網絡傳播平臺項目須為已連續出刊或運營一年以上,且之前未獲得黃岡市文藝精品創作扶持的項目;
3.劇本作品集出版項目,包括舞臺劇劇本集、電影電視劇文學劇本集、廣播劇劇本集以及他們的合集,且應為已公演、公映或公開播出,并與出版社達成出版協議的個人(含與他人合作)作品集和集體匯編作品集;
4.舞臺劇(含大戲、小戲)劇本、電影電視劇(含微電影)劇本、電視藝術片(含紀錄片)劇本、廣播劇劇本等項目須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創作完成,并在扶持評審開始前已經公演的劇本或通過評審、達到投排標準的劇本;影視劇劇本創作應為作者已經與制片方簽約立項或正在投拍的劇本;廣播劇劇本創作應為作者已經與省級以上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簽約立項或正在錄制的劇本。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扶持項目必須符合《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
(二)申報扶持的單位(個人)必須是項目版權(著作權)所有者,所有權屬多家單位(個人)的,必須持有全體合作者簽署的文件。
(三)申報扶持的單位(個人)必須提交《辦法》第十八條列舉的相關資料,以及申報作品樣本、黃岡市文藝精品創作扶持項目申報表、誠信承諾書等材料,以上材料各一式五份;個人申報還需提供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四、申報程序、時間
(一)各縣(市、區)申報單位或個人通過所在地黨委宣傳部申報,由所在地黨委宣傳部受理審核、統一匯總后向市委宣傳部申報,越級申報不予受理。各縣(市、區)申報工作聯系人及電話請向所在地黨委宣傳部咨詢。
市直申報單位或個人通過市文聯申報,由市文聯受理審核、統一匯總后向市委宣傳部申報。縣(市、區)宣傳部、市文聯向市委宣傳部申報時,填寫附件3一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市文聯申報工作聯系人:楊文斌,電話:0713-835953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郵寄地址:黃岡市遺愛湖公園風情路文興閣黃岡市文聯(收)。
(二)申報時間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中共黃岡市委宣傳部
黃岡市文化藝術基金會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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